本校依大學法、本校組織規程及相關法規成立校務會議、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及行政會議等校務決策組織,其中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開,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負責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由校長召集並主持之,旨在推動校務發展,並研議重大校務發展事項;行政會議為行政與教學單位重要之溝通、傳達及討論平台,以每月舉行一次為原則,由校長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除此之外,本校依法設立董事會,校董事秉持公益董事精神,以無給職方式執行其職責與任務,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負責審議攸關全校重大事項預算案、決算案、校務發展計畫及附設機構設立等重要提案,董事會109學年度召開7次,議決事項2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