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與環境安全衛生

職業與環境
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為確實執行校內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等相關工作,建置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本校提出「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政策」並由校長宣示簽訂,據以落實相關制度之推動與執行,以展現最高管理階層對安全衛生永續環境的承諾。

本校於2004年10月訂定「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政策」並成立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為校內一級單位,2021年8月更名為環境與安全衛生處,負責推動校園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生物安全、輻射防護等相關事宜,定期執行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暨校園環境巡查,並依規定配合當地主管機關進行稽核及完成各項申報作業,保障所有教職員工安全,以降低災害發生。同時,本校成立環境與安全衛生委員會(2023年3月行政會議通過更名為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負責環境保護與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推動、提案事項之審核及執行成效之考核,以營造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本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並落實執行,包含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危害性化學品管理、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核心項目,並訂定「環境保護與安全衛生政策」,公告全校教職員工生及利害相關者周知。同時,依據相關法規訂定本校「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經2025年7月3日環安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並報請勞動檢查機構登錄備查。2021年通過教育部「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審查,2025年12月通過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認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範疇涵蓋全校教學實驗場所,適用對象除受雇勞工816人(本校申報勞動檢查機構之職安管理組織系統核備學校人數)外,另包含其他工作者7人(外包廠商),學生6,102人。透過管理手段,確保校園內所有工作者與學生受到安全衛生之保障,實現安全衛生管理目標,提升安全衛生管理水準。

教育訓練:本校依循ISO文件「教育訓練作業程序」每學年度訂定教育訓練計畫,針對新進人員(含教職員、學生、工讀生及研究助理等)實施一般暨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3小時,並依據工作特性不同增列相關教育訓練,如接觸危害性化學品危害通識3小時教育訓練、生物安全訓練8小時、輻射防護訓練3小時等,113學年度新進人員完成一般暨生安與危害通識教育訓練實體課程31人及線上課程訓練19人,達成率為85%;複合型防災教育訓練30人及輻射防護訓練169人。另,針對在職人員,舉辦多達56場次教育訓練,包含安全衛生及健康促進等在職教育訓練,共1,825人參與,以期教職員生能夠具備基本的職業安全衛生知識與知悉學校管理制度,提升人員安全衛生意識,避免職業災害的發生,建立完善的安全文化。

實驗室管理:本校依循ISO 45001職安管理系統文件及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法規,執行危害鑑別風險評估,輔導實驗室使符合安全規範,並透過內部稽核持續性改善,保障實驗室人員安全,降低職業災害發生。

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管理:本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量低於大量運作基準,並取得環保局之毒化物運作核可共38種,2025年實際操作32種。為落實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管理,本校推動源頭減量與替代,鼓勵實驗室以其他化學品取代使用毒化物,逐年減少毒化物之運作。此外,購買非本校運作核可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須以書面向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經該委員會同意後,由環安處向環保局提出申請取得核可操作,才可購買及運作。同時,各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均須填寫『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依規定每季定期申報。另,使用毒性化學物質,均依規定儲存於上鎖之藥品櫃,並於運作場所張貼「緊急應變資訊」、「實驗室平面圖」、「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儲存/運作場所」及「禁止使用於食品」字樣標示。

輻射安全維護:為確保本校輻射作業人員與所有師生之健康與安全,防止游離輻射之危害,本校針對輻射性工作場所,依據政府公布之「游離輻射防護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特制定「中臺科技大學輻射防護計畫書」,完成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權責、輻射作業人員防護措施、健康檢查、區域管制、輻射源與放射性物質運作及廢棄管理、意外事故與緊急事故處理、合理抑低措施、紀錄保存及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事項等輻射防護管制作業。

有害作業安全衛生管理

  1. 依據各實驗室性質進行危害鑑別及風險評估,由環安處人員協助填寫與審查,並依評估結果檢討是否須進行工程改善或管理改善,改善部分由保管單位自行改善或相關單位提供協助。
  2. 制訂各項環境與安全衛生業務之標準作業程序,並公告於環安處網頁供全校教職員工生查詢及依循。
  3. 依各實驗室特性危害性化學品種類、用量及頻率,評估實驗室危害暴露,進行危害性危害品分級管理與作業環境監測;作業環境監測結果若不符法規時,立即追蹤並改善缺失,以符合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
實驗室災害處理通報流程
緊急通報程序、內容及方式
  1. 發生感染性物質洩漏溢出之事故時,應立即通知實驗室負責人,準備清理前應評估該感染性物質之特性及污染程度再做處理;如污染程度過大、過於危險以致於無法自行清理,依狀況通知相關之救援單位(如上流程圖所示)。
  2. 進行通報時,通報人務必採用最短、最有效的告知方式,告知:(1)通報人單位;(2)職稱及姓名;(3)通報事故發生時間;(4)事故發生地點;(5)事故狀況描述;(6)傷亡狀況報告;(7)已實施或將實施之處置;(8)可能需要之協助。

範例:
如校安中心嗎?是校安中心嗎?我是○○○系所○○○,大約○○點○○分左右,在勤學樓○○樓○○○實驗室發生了○○○洩漏意外,已經進行○○○處理,目前無人傷亡,請求○○○支援!

2025年重大職業災害執行情形

本校除依規定每月定期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填寫申報,彙整傷害事故案例並進行不定期宣導,2025年無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以下數據統計期間2025/1/1~12/31。

  1. 職業傷害所造成死亡比率=職業傷害所造成死亡人數/工作小時×1,000,000。
  2. 嚴重的職業傷害比率(排除死亡人數)=嚴重的職業傷害數(排除死亡人數)/工作小時×1,000,000。
  3. 可記錄之職業傷害比率=可記錄之職業傷害數/工作小時×1,000,000。
  4. 職業傷害之主要類型:排除交通事故,包含骨折、裂傷、燙傷、化學灼傷等。

職業健康服務

本校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訂定「中臺科技大學教職員工健康服務計畫」,組織教職員工健康服務團隊,除辦理健康檢查,進行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健康管理,及健康檢查異常追蹤管理外,並辦理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與實施,據以增進教職員工健康、安全與福祉,營造健康職場環境。同時,為保障全體教職員工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導致身心理疾病,本校由校長代表簽訂「中臺科技大學禁止工作場所職場不法侵害之書面聲明」,據以落實相關制度之推動與執行。

定期辦理健康檢查:每學年度開學辦理一般性健康檢查,另外針對符合法令規定之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規劃各該項目之特殊健康檢查,並依檢查結果進行四級健康管理,接受特殊健康檢查人員之健康判定均為與職業危害無關之第一級與第二級管理。

推動健康服務:因應本校教職員工健康需求,規劃並推動健康四大保護計畫,分別為「中臺科技大學人因危害防止計畫」、「中臺科技大學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中臺科技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及「中臺科技大學母性健康保護計畫」,透過2023~2027年高教深耕計畫分項計畫B之子計畫B-1-4樂活健康杖之執行,辦理各項健康促進活動,特別針對教職員工推廣健康服務,提供健康舒適的工作環境,並致力於推動健康職場,積極落實職場健康促進措施, 2025年通過衛生福利部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評定為合格並取得合格證明,展現本校推動健康職場之具體成效。